还有一些“惜败”的案例,评委的点评也十分精彩,尽管文章很长了,还是分享给大家: 案例:星巴克“用星说”: 蒋美兰:造就高度Action(O2O、业绩、平台关注、话题)且能保有品牌Branding的形象
不管我们怎么样去描述这个产品,都没关系,当我把这个点完整做成的时候,它已经成立了。 刘献民:网综其实是一个B2B的生意,它的资金来源是广告主甚至是平台,在大制作大投入的情况下,付费不一定是合适的收回投资的方法。 36氪创始人刘成城 内容创业的天花板,在于品牌 刘成城(36氪):内容创业发展的临界点,在于媒体能否成为一个品牌。